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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16全民游泳健身周”系列活动暨淄博市“百姓大联赛”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19-06-11 16:14:1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办单位:

中共淄博市委宣传部

淄博市体育局

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公司

二、承办单位:

淄博市体育中心

淄博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淄博市游泳运动协会

淄博市公共资源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淄博文明网

三、竞赛时间、地点:

2019年7月7日上午9:00;下午14:30      

 淄博市体育中心游泳跳水馆

四、参加单位:

各区、县游泳运动协会、游泳俱乐部;市游泳运动协会会员单位。

五、项目设置:

(一)竞赛年龄分组

1、男、女甲组(50岁以上组1969年6月30日前出生者)

2、男、女乙组(40—49岁1969年7月1日至1979年6月30日出生者)   

3、男、女丙组(18-39岁1979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出生者)

4、男、女丁组(12-17岁2001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出生)

(二)、竞赛项目(共68项)

1、男、女甲组(16项)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蝶泳;50米、100米仰泳;男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2、男、女乙组(16项)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蝶泳;50米、100米仰泳;男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3、男、女丙组(18项)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蝶泳;50米、100米仰泳、男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4、男、女丁组(18项)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蝶泳;50米、100米仰泳、男女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4×50米混合泳接力。

 5、接力项目女子队员至少一人。 

六、记分及奖励办法:

1、计分方法:

    所有报名参赛选手凡完成所报项目比赛未犯规者均记1分,参加团体总分的累计。各单项记分:按成绩录取前八名,第一名至第八名按照10、8、7、6、5、4、3、2计分;接力项目双倍记分。

2、单项奖前3名运动员颁发个人成绩证书。团体奖前六名颁发奖牌。

3、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达到相应的《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可申请领取由国家体育总局印制的“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证书”;并做为入会会员的考试成绩记录在案。

七、参加办法:

  1、以区、县游泳运动协会或各游泳俱乐部为单位组织报名参赛,每人限报两项,另可兼报本人所在年龄组接力。

  2、参赛运动员应是常年参加游泳锻炼并身体健康者。

  3、参赛运动员必须向承办单位上交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及保险单据(由参赛单位统一办理个人签名)。未按规定办理取消参赛资格。

  4、广大会员应积极参加活动,凡在淄博市游泳运动协会组织或批准组织的比赛中达到入会成绩标准的,凭有效成绩证明准予办理会员证。

八、报名与报到:

报名以团队为单位,请各参赛队将报名运动员按参赛报名表纸质版填写清楚盖章或领队签名后,报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田刚(联系电话18615158872),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bsyyydglzx@163.com  ;需要办理会员证的参赛运动员请将参赛人员的身份证原件电子版及彩色照片(署名)电子版,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给潘巧红,电话:18615338799,邮箱:350697572@qq.com 报名时间截至2019年7月1日17时。

九、裁判员:

裁判员由市游泳运动协会统一选调。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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