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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亲民 便民 利民“全民健身”新环境赞!淄博市体育中心完善开放实施内容

发布日期:2019-09-03 15:39:18 浏览次数: 字体:[ ]

    9月2日下午,记者从市体育中心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和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关于加强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新环境,结合此前开放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具体实践,淄博市体育中心修订了《淄博市体育中心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实施方案》。


 

记者在这份方案中看到,包括了开放范围及项目,有关规定,淄博市体育中心场馆项目免费低收费开放时间安排等内容。

 

一、开放范围及项目

(一)体育场。包括主体育场的田径场和足球场,开放项目田径。

(二)综合馆。包括篮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开放项目包括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

(三)游泳跳水馆。包括比赛池、训练池,开放项目游泳。

(四)网球场。开放项目网球。

(五)笼式足球场。开放项目足球。

(六)笼式篮球场。开放项目篮球。

(七)所属公共场地及户外健身器材。包括室外篮球场、门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以及健身步道、健身组合器械、儿童娱乐设施、休闲广场等。

二、有关规定

(一)免费开放指场馆管理方在健身项目免费开放时间段免收前来参与健身者的入场门票费。健身者参与健身若涉及产生健身器材配件、消耗品、能源(照明、取暖除外)消耗的费用应当缴纳。

(二)所属室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包括:篮球场、门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健身步道、健身组合器械、儿童娱乐设施、休闲广场,全年免费开放。每天开放不少于12小时(详见附表)。

(三)室内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室外田径、网球、笼式足球、笼式篮球等项目,分时段免费开放、低收费开放(详见附表)。

(四)全民健身日全面免费开放。

(五)对学生(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等特殊群体,个人来健身时除参加免费健身时间段外,在正常收费时段持有效证件享受低(半)价收费优惠(需包场地的项目除外)。

(六)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等原因,不能开放或需调整开放时间时,提前7天向社会公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及临时性工作安排原因除外)。

(七)参加免费、低收费健身人员需遵守以下规定:

1、须持有效证件到体育中心办理健身卡,持证按规定时间参加免费低收费健身活动。室外免费健身项目,无需办理健身卡。

2、申请办理优惠健身卡时,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学生须持学生证、老年人须持老年证、残疾人须持残疾人证、现役军人需持军官证、士官证或士兵证),并交纳工本费。老年人需持近期健康证明材料;未满十八岁的申请人必须由监护人签署同意,方可办理。健身卡仅限本人在有效期内使用。

3、参加免费健身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选择健身项目。参加健身时,充分考虑自身的安全。若出现非场馆设施及管理方面的原因而造成的人身损害,场馆只有积极协助救助的义务,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健身人员必须遵守场馆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服从管理人员的场地安排及现场管理。若出现不听从管理者,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其在场馆的健身活动。

    5、参加免费健身的人员,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若出现非场馆管理方面的原因而造成的财产损失,责任自负。

6、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参加室内游泳、篮球、羽毛球、田径场内跑步等剧烈性运动健身时,必须有人陪护,以保证安全,否则,场馆管理者有权拒绝入场。

7、身高1.2米以下儿童可在监护人陪同下免费参与收费时间段健身项目,一名监护人只能陪护一名儿童,监护人不免门票。

说明:1、场馆举办赛事活动及承担训练任务时,开放时间相应调整,以场馆内开放公告为准,恕不另行通知。

        2、场馆场地免费开放期间不接受团体、个人自行组织的占用场地的各类活动。

        3、因受场地条件限制,参与室内免费项目按照先来先用原则,由场馆管理人员进行调配安排

        4、各室外场地开放时间,因季节调整时详见场地开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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