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场所健身娱乐设施管理的建议
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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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马立山
主办单位: 淄博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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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我市全民设施的后续管理和维修问题,在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完毕后,会与受赠单位签订《淄博市全民健身工程捐赠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市体育局负责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受赠单位负责对工程的使用、维护和产权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因此,全民健身设施的后续管理和维修问题,由全民健身工程受赠单位负责。对于有些全民健身工程点管理不善、维修不及时等问题,我们今后将加强对受赠单位维修管理建身设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尽到提醒和管理维修指导等义务。

       对于提案中提到的玉龙河一带公共设施受损等情况,此类设施的管理与维修不属于我局的具体业务,将在职责范围内提醒或协调有关部门关注此类现象并予以整改。

全民健身工程设施的建设属于我市群众体育的工作范畴,其中西五路全民健身设施全称是“张店区全民健身景观路”,是我市迎全运“一点三线”全民健身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沿西五路规划,由中心公园起,纵跨新村西路、共青团西路、华光西路、联通路、内设有奥运主题区、全运主题区、淄博历史主题区及体育精神主题区四个主题展区,整体项目在主题区基础上,按功能区划建有老年休闲区,青少年健身区、儿童娱乐区等区域,重点打造兼具游乐、休憩、健身、运动于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全民健身景观路。因为张店区全民健身景观路景观街在张店区全民健身工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因此规划主题较多,设施布局相对集中,健身设施较为密集,以使其具备的综合功能可以最大限度的满足周边市民的健身、休闲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