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体育中心场馆对特定人群实行免费低收费开放规定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1678/2022-524514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17 发布机构: 淄博市体育局

淄博市体育中心场馆对特定人群实行免费低收费开放规定

发布日期: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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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体育中心场馆对特定人群实行免费低收费开放规定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鲁政字【2020】240号)和山东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和落实老年人等特定人群优待政策的通知》(鲁体群字【2020】14号)文件要求,现对特定人群实施的免费低收费政策修改如下,并即日实行:

开放范围及项目

体育中心体育场、综合馆、游泳跳水馆所属公共场地及户外健身器材。包括室外篮球场、门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以及健身步道、健身组合器械、儿童娱乐设施、休闲广场等。

二、相关规定

1、免费开放指场馆管理方在健身项目免费开放时间段免收前来参与健身者的入场门票费。健身者参与健身若涉及产生健身器材配件、消耗品、能源(照明、取暖除外)消耗的费用应当缴纳。

  2、所属室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包括:公共篮球场、门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健身步道、健身组合器械、儿童娱乐设施、休闲广场,全年免费开放。每天开放不少于12小时(详见附表)。

3、室内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室外田径、网球、笼式足球、笼式篮球等项目,分时段免费开放、低收费开放(详见附表)。

4、全民健身日场馆全面免费开放。

三、对特定人群的优惠政策 

(一)对学生(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等特定群体,体育中心管理的场地在正常收费时段,个人来健身时持有效证件办理优惠健身卡享受半价收费优惠(需包场地的项目除外)。

(二)省内外所有符合年龄要求的特定人群申请办理优惠健身卡时,须持本人有效证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1、学生须持学生证(高危体育项目未成年申请人必须由监护人签署同意后方可办理)。

2、残疾人须持残疾人证;

3、现役军人需持军官证、士官证或士兵证。

4、健身卡仅限本人在有效期内使用。

(三)8月1日对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场馆项目免费;8月8日场馆项目全面免费;援鄂医护人员场馆项目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