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体育局
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加强体育类培训机构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回复意见如下:
一、严格设立审查。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等6部门印发《山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鲁教监管字〔2024〕5号)及相关政策要求,积极配合贵局、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做好全市体育类培训机构摸排,重点核查资质、场地安全、师资资格及培训内容合规性。对不符合《设置规定》的机构,限期整改,逾期未达标者依法取缔。
二、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山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贵局加强体育类培训机构的检查,依法开展日常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和年度检查。建立培训机构信息库,明确备案材料清单,实行“一机构一档案”动态管理。
三、加强预付卡监管。重点做好体育领域单用途预付卡四方面工作:一是有序开展健身休闲、体育健康、体育培训等领域单用途预付卡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发卡行为合法合规,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备案管理,鼓励体育类经营者依法进行单用途预付卡备案,并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方便消费者查询,防范潜在风险。三是做好权益保障,加强宣传引导,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体育类预付卡时,优先选择已备案的经营者,并签订书面合同。四是做好风险化解,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妥善回应持卡人诉求,引导消费者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加强对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审查力度和培训指导,积极配合贵局等有关部门做好体育类培训机构规范管理。
淄博市体育局
2025年6月24日
(联系单位:市体育局,联系人:王栋,联系电话:2806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