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体育局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淄体发〔2023〕42号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教体中心,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教育文化事业部,文昌湖区地方事业局,淄博市体育运动学校,市属各学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于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市体育局青少科。

市体育局联系人:王栋,电话:2806024,邮箱:zbstyjqsntyk@zb.shandong.cn

市教育局联系人:崔春晓,联系方式:2773537。 

 

淄博市体育局  淄博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23日

 

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淄政办字〔2022〕62号)、《关于加强新时代淄博人才工作若干措施》(淄组发〔2022〕16号)和《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淄体发〔2021〕57号)文件精神,加强淄博业余训练教练员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现制定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以下简称“名教练工作室”)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聚焦新征程历史使命,守正创新,全面求强,提效争先,围绕奥运争光和体育强市战略,实施人才强体和体育专业技术人才支持计划,充分展现淄博“体教一体化”工作特色,构建体教领域创新性研究、多元化发展、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育的优质发展平台,助力实现“3510”发展目标、“强富美优”城市愿景。

二、主要目标

设立名教练工作室,以体育名教练为主导,搭建有利于骨干教练员、优秀青年教练员专业发展的新平台,培育有利于体育教练(教师)专业发展的新梯队,加强复合型训练团队建设,不断提高教练员队伍整体素质、执教能力和工作水平,推动运动项目发展,提升青少年体育和学校体育训练质量和效益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教练员培养。“名教练工作室”在全市范围内招收一批本项目年轻教练员作为学员。名教练作为工作室领衔人,针对学员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带教培训,通过跟训、授课、教研座谈等方式传授带训经验,全面提升年轻教练员选材育才、日常带训、比赛指挥、课题研究等方面的能力,帮助年轻教练员成长,促进共同提高。

(二)提高带训成效。“名教练工作室”要充分发挥复合型团队作用,强化运动队建设,分析和解决运动队带训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在工作室建设周期内,促进工作室人员及学员所带训的运动队在体能和技战术水平、比赛成绩、输送成绩上有明显进步和提升。

(三)打造专业共同体。“名教练工作室”要积极搭建交流展示平台,定期开展公开示范训练课、交流讲座学习、带训经验研讨等方面的专业活动,确保建设周期内开展相关活动不少于8次,充分发挥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

(四)组织项目科研。“名教练工作室”要围绕青少年科学选材、训练、竞赛、保障等工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开展本运动项目相关的课题研究,推广科学训练方法,切实解决青少年体育训练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确保建设周期内发表专业论文不少于1篇,成果公开推广活动不少于1次。

(五)促进衔接贯通。“名教练工作室”要通过联系邀请上级训练单位(或高校)教练员参与研讨和指导训练、促成年轻教练员赴上级运动队跟训学习、与上级运动队开展交流比赛、积极承办省市寒暑假集训或周末集训等方式,探索形成教练员、运动员的衔接共建培养机制。

(六)做好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周期内完成以下任意一项:培养运动员不少于2人(含2人)进入省级及以上体育项目训练中心;培养运动员不少于6人考入双一流大学(含6人);培养运动员不少于10人进入市体校且参加省运会或省中运会或不少于10人代表淄博直接参加省运会或省中运会决赛。

(七)完成大赛参赛任务。周期内完成以下任意一项:个人项目代表我市参加每年度省锦标赛、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等比赛不少于10人,且获前三名不少于6个;集体项目代表我市参加每年度省锦标赛、省中小学生体育联赛等集体项目比赛,且所获名次不低于前三名(含第三名);个人项目参加届次省运会、或省中运会上获得2枚金牌且总分35分以上;集体项目参加届次省运会、或省中运会上获得第一名、或获得不少于2个第二名(含2个);培养本项目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不少于5人(含5人)。

四、命名和周期

“名教练工作室”以本市体育名教练命名,原则上以四年为一个建设周期。

五、申报与审批

         (一)申报单位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市体校,市属各中学。

(二)申报条件

1.“名教练工作室”申报项目原则上为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省运会和学运会项目,优先考虑本市竞技体育重点发展项目,成熟一个、认定一个。工作室以“××区(或市属单位)/××项目/××教练”形式进行申报,每区县申报数不超过2个,市体校申报数不超过5个,市属中学申报数不超过1个。认定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曾发生兴奋剂违规,或因赛风赛纪问题接受过处罚的教练员,不得申报。

2.“名教练工作室”以复合型团队形式开展工作。由1名工作室领衔人(名教练)、4~6名在训教练员或体育教师(年龄不超过45岁)、1~2名科研人员组成工作团队,工作室成员可在命名后进行全市招募,国家级运动队、省级运动队退役运动员优先。工作室领衔人及团队教练员原则上应为本市体育、教育系统一线在编在训人员。团队教练员可为体育、教育系统教练员、学校体育带训教师或社会办训机构教练员。科研人员为专职或兼职从事青少年体育训练科研工作的人员,可聘用、邀请相关高校或科研机构人员参与。

3.工作室领衔人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热爱青少年体育事业,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成熟的带训理念,10年以上项目执教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6岁,训练教学经验丰富,带训业绩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A.专业成绩评定条件(符合其中之一):

①个人项目:培养或输送队员获省运会(省中运会)金牌5枚及以上;或直接带队参加国家级比赛获金牌1枚及以上;或输送运动员参加国家级及以上比赛6人次获前三名。

②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手球、橄榄球等):以主教练身份带队参加省运会、省中运会集体项目获第一名1次及以上或前三名3次及以上;或直接带队参加国家级比赛获金牌1枚及以上;或输送运动员参加国家级及以上比赛6人次获前三名。

③直接训练队员以高水平运动员考入双一流大学6人及以上。

B.专业知识评定条件(符合其中之一):

①国家特级教师,省、市级以上名师。

②市级以上体育学科带头人(含市级)。

③教育类、体育类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

④国家级高端人才,省高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市管优秀专家。

⑤其他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才称号或市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

⑥特殊人才一事一议。

         4.名教练工作室”领衔人及团队教师在加强专业训练的同时,要注重育人,配合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建立学生学业管理机制,共同抓好学生思想品德和文化课学习,保证学习质量,不断提高运动员学生的文化教育水平,推动运动员学生体育专项和文化课学习协调发展。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推荐函(申报报告),《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申报评分表》(附件2)及申报支撑材料等(见《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申报材料清单》,附件6)。

(四)评审和命名

1.各申报单位对“名教练工作室”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自评,同一单位申报两个项目“名教练工作室”的,须对各项目自评结果进行排序。

2.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淄博市体育局”官网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公布“名教练工作室”评选结果,并对相关工作室进行命名。

(五)团队组建

各“名教练工作室”需在正式命名后公开招募成员(教练员和科研人员)组建团队,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各申报单位需根据要求对本单位“名教练工作室”招募的成员、工作计划进行审核,并于命名后两个月内将《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成员信息备案表》(附件3)、《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工作计划》(附件4)报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审核、备案。招募成员要求如下:

1.工作室团队教练员原则上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项目执教经历,年龄不超过45岁,有省(市)专业运动队经历者优先。团队教练员原则上在2019—2022年期间合计向上一级运动队输送运动员15名及以上。

2.工作室科研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体育科研能力,并在青少年运动员选材、运动损伤、体能康复、运动营养、数据分析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3.曾发生兴奋剂违规,或因赛风赛纪问题接受过处罚的教练员和科研人员,均不得招募。

六、保障措施

(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对工作室负责项目专长生名额上予以适当倾斜,同时在业务培训、外出参赛、训练保障、场地供应等方面予以政策重点倾斜支持。

(二)工作室领衔人所在或依托单位协助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对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为工作室提供独立办公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器材,在工作量认定、师资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充分保证,并适当减少领衔人的一般性工作;工作室成员所在单位应在工作时间、经费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保证成员参加工作室各类活动,为“名教练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七、督导考核

建室满一年开展年度督导,管理周期满开展周期考核,年度督导重点督导工作室的作用发挥、管理运行以及领衔人所在单位(依托单位)保障支持情况;周期考核根据《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考核评价表》指标进行考核(附件5)。

1.工作室(领衔人)周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数的30%。考核优秀的工作室,如符合下一周期工作室(领衔人)申报条件的,直接进入下一周期工作室建设;考核合格的工作室,如符合下一周期工作室(领衔人)申报条件的,可重新申报下一周期工作室建设;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撤销工作室称号,并取消下一周期工作室建设申报资格。

2.工作室成员的周期考核由市体育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工作室领衔人具体负责。工作室成员的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考核优秀的可优先推荐参加全市教育、体育系统选树表扬活动;考核不合格的,报市体育局、市教育局批准后,不再作为工作室成员。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的,分别报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业务科室备案。

八、组织管理

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负责“名教练工作室”建设的牵头协调及工作室业务指导等工作。各区县可自行开展区(县)级“名教练工作室”建设。

工作室领衔人和成员不再从事本专业工作、触犯刑律以及领衔人调离淄博市等特殊情形,所在或依托单位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可视具体情况撤销工作室称号。

 

附件:1.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申报表

          2.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评分表

          3.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成员信息备案表

          4.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工作计划

          5.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考核评价表

                   6.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1

 

 

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  报  项  目:                  

领 衔 人 姓 名:                  

联  系  电  话:                  

申  报  日  期:                  

 

 

 

 

 

 

一、名教练工作室领衔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联系电话

 

出生年月

 

毕业

院校

 

专业

 

学    历

 

单位

 

职称

 

项    目

 

小项

 

学段(或线别)

 

是否一线教练员

 

是否为退役优秀运动员

 

人才输送

情况

运动员姓名

性别

输送项目

输送日期、接收单位、输送类别

 

 

 

 

 

 

 

 

 

 

 

 

 

 

 

 

备注:以上填写内容为领衔人在2019-2022年期间向上级运动队输送运动员情况汇总

输送成果

情况

运动员姓名

性别

比赛名称

日期

地点

项目

(小项)

比赛

名次

 

 

 

 

 

 

 

 

 

 

 

 

 

 

 

 

 

 

 

 

 

 

 

 

备注:以上填写内容为领衔人输送运动员在2019-2022年取得的大赛成绩汇总

承担课题、论文发表等科研情况

(填写参与课题或论文名称、发表刊物、参与程度。如为课题研究的,应写明是否已结题,并提供盖章的任务书和结题证明复印件)

二、工作室建设方案

工作室建设背景、已有基础、建设目标、保障条件及预期成果等

 

 

 

 

 

 

 

 

 

 

 

 

 

 

附件2

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申报评分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项目:           申报领衔人:

评估内容

具体细则

分值

自评分

复评分

 

基础

(25分)

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无相关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分

 

 

领衔人带训带教经验丰富,成绩突出,有能力有意愿带领成员共同建设复合型团队(结合申报材料、上届省运会(含省中运会)取得成绩等进行评定)

5分

 

 

善于学习,工作态度认真,能有计划、较高质量完成日常带训工作(通过教练员工作手册等材料进行评定)

5分

 

 

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结合申报材料中的科研经历,较强3分、一般2分、无科研经历1分)

3分

 

 

负责带训运动员(队)具有一定规模(15人以上,10分;每少1人扣减0.5分,扣完为止)

10分

 

 

建设方案

(10分)

具备内容完整、目标任务清晰的工作室建设方案

(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较差3分)

10分

 

 

场地、器材设施保障

(15分)

具有便于工作室开展工作活动的相关场地和办公场所(有5分,无0分)

5分

 

 

配备标准的训练场地及器材设施(有10分,场地不能满足目前在训要求5分,无0分)

10分

 

 

人才输送

(50分)

领衔人在2019-2022年期间向上一级运动队输送运动员(直接或间接输送1名运动员,计1分)

50分

 

 

省级以上比赛成绩

(50分)

领衔人带训或输送运动员在2019-2022年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荣获前三名(获得冠军每次计5分,亚军每次计3分,季军计2分,累计最多计50分)

50分

 

 

加分项

科研文章发表

作为第1作者在2019-2022年公开发表青少年体育、学校体育方面的科研文章(每发表1篇2.5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10分,累计计分)

累计计分

 

 

全国及以上比赛成绩

领衔人带训或输送运动员在2019-2022年全国最高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冠军或奥运会前三(奥运会冠军计30分,亚军25分,季军20分,全运会冠军20分,亚军15分,季军10分,亚运会、世锦赛同全运会,奥运会、全运会成绩可累计统计)

累计计分

 

 

其他

所属单位在工作量认定、师资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充分保证,并适当减少领衔人的一般性工作5分;在工作时间、经费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保证成员参加工作室各类活动5分。

10分

 

 

合计

 

 

 

 

 

附件3

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成员信息备案表

 

工作室名称(所属单位盖章):                       

团队

成员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所在单位

教练员

 

 

 

 

 

 

 

 

 

 

 

 

 

 

 

 

 

 

 

 

 

 

 

 

 

 

 

 

 

 

 

 

 

 

 

 

科研

人员

 

 

 

 

 

 

 

 

 

 

 

 

人才

输送

(填写输送教练、输送运动员、输送项目、输送日期、接收单位、输送类别)

 

输送

成果

(填写输送教练、输送运动员、比赛名称、参赛小项,获得名次)

 

科研

成果

(填写有科研经历的团队成员、课题或论文名称、发表刊物、参与程度)

 

 

 

附件4

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工作计划

 

工作室名称(所属单位盖章)                        

(围绕工作室建设目标,制定总体工作计划、职责分工、主要举措等)

 

附件5

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考核评价表

工作室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自评分

所属单位评分

市评分

常规

管理

(6分)

制度及

执行情况

制定健全的工作制度(团队工作管理制度、运动员/队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等)

2分

 

 

 

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分工

2分

 

 

 

有总体和分阶段的工作计划

2分

 

 

 

队伍

建设(19分)

组建教练员(学员)团队

招收、组建教练员团队(招收4人1分,5人2分,6人3分)

3分

 

 

 

跨区域招收教练(每招收1人0.5分,最多计2分)

2分

 

 

 

学员培训

自行举办或承接市、区县组织的培训活动并有详细的记录(每举办或者承接1次培训活动计1分,最多计4分)

4分

 

 

 

教研座谈

开展团队教研座谈活动并有详细的记录(每开展1次1分,最多计4分)

4分

 

 

 

训练计划

全体教练训练计划齐全规范,包括年度训练计划、阶段训练计划、周训练计划、课时训练计划、年度训练总结(以《教练员工作手册》为依据,每有1名教练员训练计划内容不齐全或不规范、质量低的,扣1分)

4分

 

 

 

学员考核

有年度学员考核制度1分,有原始考核记录1分

2分

 

 

 

项目

科研

(7分)

科研课题

课题契合青少年体育和学校体育训练工作1分,有课题分工1分、工作计划1分

3分

 

 

 

科研设备

配备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常用且必要的科研设备(或器械)

1分

 

 

 

课题研讨

围绕课题展开研讨活动并有原始记录(每次研讨活动1分)

3分

 

 

 

教研

活动

(8分)

公开课

开展公开示范训练课等相关活动并有相关记录(区域公开示范课每次1分,全市公开课每次2分,累计最多计4分)

4分

 

 

 

教案研讨

参加教案研讨活动并有详细记录(有议题、出席人员、研讨内容,区域教研活动每次1分,全市教研活动每次2分,累计最多计4分)

4分

 

 

 

经费

管理

(8分)

财务制度

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工作室专项资金使用办法

2分

 

 

 

经费筹集

所属单位安排或自筹一定保障经费

3分

 

 

 

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合理规范

3分

 

 

 

器材设施管理

(2分)

设施设备

有场地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分),落实相关人员进行日常管理(1分)

2分

 

 

 

建设

成果

(60分)

比赛成绩

与前一年相比,团队带训运动员测试赛成绩有所提升(按运动员平均综合分计算,明显提升5分,提升不大3分,有所下降1.5分)

5分

 

 

 

与前一年相比,团队带训运动员参加省级比赛成绩有所提升(按参赛运动员团体奖牌或总分计,明显提升10分,提升不大6分,有所下降3分)

10分

 

 

 

输送成绩

团队在建设工作室期间向上一级运动队输送运动员(每直接或间接输送一名运动员计0.5分,累计计20分)

20分

 

 

 

科研成果

团队在专业期刊发表1篇以上有关青少年体育和学校体育训练论文,每发表一篇计3.5分,累计计7分。如同时承接课题的,则须完成科研结题工作(中期检查时应完成阶段性论文撰写任务)

7分

 

 

 

开展课题成果或阶段成果公开推广活动并有相关记录(区域推广活动每次2分,全市推广活动每次3分,累计计6分)

6分

 

 

 

促进

衔接

贯通

邀请上级训练单位教练员参与研讨、指导训练,1分/次;团队教练员参与上级运动队跟训(每次不少于1周),2分/次,累计计6分

6分

 

 

 

承办省市级寒暑假集训或周末集训,2分/次;与上级运动队开展交流比赛,1分/次,累计计6分

6分

 

 

 

总分

 

 

 

 

 

附件6

 

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申报材料清单

 

1.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申报表

2.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3.淄博市“体育名教练工作室”申报评分表

4.工作室领衔人(成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5.反映领衔人(成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与成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入选重大人才工程、参加省国家级大赛、获得荣誉奖项、培养输送名单及佐证、担任相关职务、主持或参与课题项目、发表论文著作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领衔人(成员)所在区县的推荐函(加盖公章),市属学校加盖学校公章。

7.反映工作室所在学校情况介绍、硬件建设、设施配备等情况的文字及图片说明等(工作室所在单位为企业或社会团体的,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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